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05 一三易貨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易貨貿易詳細資料大全)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7 03:07:19

描述為:A→B→A 如一家中國企業A向埃及企業B提供煉鋼設備,B以其產品鋼材支付貨款。A是一家綜合型集團企業,其子公司--房地產公司正好需要鋼材建房。 這種交易模式屬于偶然的跨國界的物-物交換。交易發生的前提是雙方都需要對方的商品或服務,交易過程在使用價值形態下由雙方直接完成,不涉及任何第三方。 2.擴大型易貨貿易模式。 在實踐中,更多的情況下則是由多方參與的交易模式。在交易過程中雙方商定,A在向B提供物品或服務后,由B向C以本國貨幣支付相應的貨款,由C向D提供貨物,最終由D向A支付貨款。 交易過程可描述為:A→B→C→D→A 如一家中國企業A向埃及企業B提供200節鐵路車廂,雙方商定以美元支付50%的貨款;另50%貨款以埃及C企業產250輛小轎車進行易貨。A委托一家專門從事經營汽車業務的中國企業D從C進口小轎車并負責銷售,以人民幣向A支付貨款。 這種交易模式屬于擴大形式的跨國界的物-物交換。易貨品的選擇和價值實現需要借助第三方、第四方甚至需要第五方的參與才能完成。其特點是:交易環節多,交易費用大,交貨時間、收回貨款的間隔期、貨物的品質等方面的風險難以控制。在實踐中這種交易方式可能演變成以下幾種模式: M1模式:A→B→D→A 。在交易過程中,雙方商定,A在向B方提供物品或服務后,由B提供相應的貨物進行支付,A尋找D方幫其實現貨物的價值形態,再由D將貨款支付給A。 M2模式:A→B→C→A 。在交易過程中,雙方商定,A在向B方提供物品或服務后,由B按照A 的要求尋找C,由其提供A所需要貨物。 M3模式:A→B→A→C→A 或A→B→Z→C→A。在交易過程中,雙方商定,A在向B提供物品或服務后,由B向A(或Z)支付相應的本國貨幣,再由A(或通過Z)向C購買其需要的貨物,進口到國內后,供A自身或關聯企業作為原材料或在國內市場實現其價值。即由B提供等價物,由A(或Z)尋找C,以能更好地提供滿足A需要易物品。 M4模式:A→B→A→C→D→A 或 A→B→Z→C→D→A 。交易的前幾個環節與M3模式類似,交易后期需要A尋找D將易貨品轉換成價值形態,最終由D向A支付貨款。 *** 作用 翻開中埃雙邊經貿交往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從1956年開始的30年里,中埃兩國一直是在 *** 的主導下,實行記賬貿易:貿易由雙方國營公司執行,每年通過記帳清算。在這種方式下,中國從埃及進口國大量棉花(不僅僅是進口長絨棉)。直到1985年1月1日兩國才實行現匯貿易。 當前的易貨貿易方式是以單項契約來洽談易貨條件,這與過去的記賬貿易雖有很大的不同,但是 *** 在交易過程中仍扮演重要的角色,表現在: 1. *** 可以在更廣泛的范圍內促進交易的完成。有很多易貨貿易契約特別是一些大宗貿易契約都是由 *** 提出,由雙方 *** 共同協商和協助尋找易貨方。在易貨品的選擇和價值實現方面,進口方 *** 可幫助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尋找對方易于接受的易貨的商品;出口方 *** 可幫助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尋找作為支付物品價值的實現對象。 2.可供易貨的商品一般是大宗商品,有些是受 *** 管制,需要 *** 提供相應的傾斜政策。埃及是一個資源比較缺乏的國家,目前石油自給略有出口,雖然天然氣儲量較大,但目前尚處于初期開發階段;大理石、花崗巖、雖儲量較大,但均為分散的私人經營,且產品品質很難控制,給易貨帶來困難。目前,可用來易貨的商品主要有:長絨棉、亞麻、少量石油和石化產品、鋼鐵、組裝轎車、石膏、磷酸鹽、柑桔等。這些產品大部分都受 *** 嚴格控制的商品,易貨時需要 *** 提供政策支持。 3.在支付方面,有很多做法與現匯貿易存在較大的差別,有些甚至與現行法律不協調,這需要雙方 *** 協商對此做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如在M3、M4模式下,如果B向A支付本國貨幣,而A在B國沒有辦事機構、也沒有賬戶,收取貨款,或向C支付貨款,都將非常困難。在我國貿易和金融管理制度方面會遇到的問題包括:出口收匯問題、出口退稅問題等。這些都需要 *** 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特別是要建立相應的交易機制,包括Z的設立和職能定位;糾紛的處理機制的建立。 4.特別是在擴大型易貨貿易模式下,由于參與交易的主體較多,這必然導致交易費用增加、交易周期延長、風險增大。 *** 對一些重點業務可提供補貼,或建立保險機制,對交易過程中可能發脹的貨幣的匯兌風險,履約擔保方面提供支持。加強貿易世界的溝通。

商貿公司能從事生產嗎?

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審核各類外貿企業經營范圍和進出口商品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

外經貿部

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對外經濟貿易公司的通知》(國發〔1989〕17號)和《國務院批轉商業部、經貿部、物資部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各類商業批發公司,對外經濟貿易公司、物資公司意見的通知》(國發〔1989〕74號)的有關規定,目前,經貿部已批復了大部

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所屬外貿公司及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的清理整頓撤并留方案,并配合全國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對中央部門所屬外貿公司撤并留方案進行了批復。

為繼續貫徹執行國發〔1989〕17號和國發〔1989〕7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0〕70號),現就審核各類外貿企業經營范圍及進出口商品目錄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和程序

(一)審核對象

經全國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批準保留的中央部門所屬各類外貿公司;

經經貿部批準保留的地方所屬各類外貿公司及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

經全軍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批準保留并經經貿部確認的軍隊系統所屬外貿公司;

以上各類外貿公司包括從事對外經濟貿易買粉絲、廣告服務性公司。

(二)審核程序

由中央各部門和地方經貿部門對其所屬外貿企業在原批準的經營范圍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核,提出意見后報送經貿部。

經貿部根據各有關部門的初審意見對各類外貿企業逐個進行審定,并頒發《對外經濟貿易部對外貿易企業審定證書》(見附表一)。

(三)報送材料

1.各部門對所屬外貿企業初審情況及初審意見;

2.企業初審材料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地址、電話、電傳、經營范圍、進出口商品目錄等。

二、經營范圍的規范和劃分

(一)經營范圍的規范和劃分

1.經營××××商品的出口業務(如機械、電子、糧油等);

2.經營××××商品的進口業務;

3.接受委托,承辦上述進出口業務的代理業務;

4.經營(××省、區、市、部門系統內)技術進出口業務;

5.承辦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生產業務;

6.承辦國外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業務;

7.承辦補償貿易業務;

8.經營對銷貿易業務;

9.經營蘇聯東歐國家易貨貿易業務;

10.經營小額邊境易貨貿易業務;

11.經營租賃項下的進出口業務;

12.經營轉口貿易業務;

13.從事對外經濟貿易廣告業務;買粉絲服務、展覽、技術交流業務。

(二)經營范圍的劃分

1.外貿專業總公司、省外貿專業公司、中央各部門的綜合性外貿公司、原由經貿部批準的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和經濟特區綜合性外貿公司可接受國內單位的委托,承辦其經營范圍內的進出口業務;

2.省(含經濟特區)屬綜合性外貿公司可接受省(特區)內單位的委托,承辦其經營范圍內的進出口代理業務;

3.省外貿公司經營本地區技術進出口業務,按照《關于審核地方外貿公司經營技術貿易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90〕外經貿技字第47號)的規定,由省指定公司報經貿部批準經營;

4.中央部門外貿公司只經營本部門或本系統內的技術進出口業務;

5.蘇東國家易貨貿易業務,由經貿部批準中央和地方公司經營;

6.從事對外廣告、買粉絲服務、展覽、技術交流業務僅限于從事這類業務的專業公司經營,其它公司不得經營。

三、出口商品經營分工和審批原則

出口商品的經營分工以商品分類劃分,按照國務院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一)第一類出口商品

1.由指定的專業總公司統一經營;

2.由專業總公司與地方外貿專業公司聯合經營,統一成交。

(二)第二類出口商品

1.由各專業外貿總公司和地方外貿專業公司經營,按專業分工審批經營商品目錄;

2.中央行業性部門外貿公司、有關部門(含軍隊)綜合性外貿公司,按以下原則審批經營商品目錄:

(1)經貿部原批準經營的;

(2)屬于本部門或本系統企業生產的產品;

(3)已投資生產且1988年以來一直經營的。

(注:國內資源緊缺及國際市場容量有限的商品除外)

3.省屬綜合性外貿公司,其經營商品參照第二條原則審批;

4.經貿部批準的經濟特區綜合性外貿公司,在原批準的經營范圍基礎上,參照第二條原則,審批其經營商品目錄;

5.生產企業或生產企業集團按其企業(集團)自產的產品審批。

(三)第三類出口商品

由各類外貿企業按專業分工或產品類別分工經營。

1.專業外貿公司按專業分工經營第三類出口商品;

2.行業外貿公司、工貿、農貿等公司,經營本行業或本系統生產的第三類出口商品;

3.生產企業或生產企業集團經營本企業(集團)自產的第三類出口商品;

4.綜合性外貿公司按照批準范圍和類別經營;

5.經貿部批準試點經營第三類出口商品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只經營與其業務有關的國家或地區的第三類出口商品,但不得經營第三類計劃列名商品。

(四)幾點說明

1.技術進出口公司只經營技術引進項下的設備(配件)的進口和技術出口所帶動的相關設備(配件)的出口業務,不直接經營其它商品的進出口業務;

2.從事對外廣告、展覽業務的公司,僅經營與其業務有直接關系的商品進出口業務;

3.對外買粉絲服務公司,不得從事商品進出口業務。

四、商品目錄的確定

(一)對實行計劃列名的商品(包括第一、二類進出口商品和第三類計劃列名出口商品),經貿部將按具體商品品名審定。

(二)三類出口商品目錄的確定

經貿部將按商品的類別劃分為專業大類和大類下的小條目分類(詳見附表二)。

1.專業公司只審定其專業大類和小條目分類;

2.綜合性公司審定專業大類;

3.屬公司交叉經營的商品,審定到小條目分類或具體商品品名;

4.屬國家或有關部門特殊規定的商品,如高退稅商品等,將按具體商品審定。

五、關于進口商品的審核

有關進口商品的審核,仍按現行分類經營和管理辦法執行。

六、在商品目錄未審定之前,地方綜合性公司暫不經營二類出口商品,其它各公司可暫按原定商品目錄經營。

七、各單位在收到此通知后,應盡快對所屬公司進行業務范圍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初步審定并報送我部。

附:三類出口商品分類目錄(不包括第一類、第二類及第三類計劃列名出口商品)

1.糧油

(1)糧谷類 (2)豆類 (3)轉口糧食 (4)食用植物油籽 (5)工業用油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