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04 銀行貿易便利化匯報材料(加工貿易手冊核銷流程)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8 11:41:03

障歐元區銀行人民幣的持續供應,促進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促進中歐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金融穩定。

15. 探索金融合作創新模式,改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多元化金融服務優勢。

16. 開展在電子商務領域,尤其是在多角度監管方面的最佳實踐交流。

17. 力爭締結一項全面的地理標志協議,在地理標志保護與監管、打擊假冒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方面加強合作,共同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與經貿協調發展促進行動。

18. 繼續加強在非食品類消費品安全領域的合作,包括發揮中歐非食品類消費品預警通報系統的作用。加強在產品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市場監測方面的合作,為簡化合格評定程序提供支持。

19. 致力于與二十國集團成員國就采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稅務領域《自動情報交換統一標準》達成一致。

(二)工業和信息化

1. 加強中歐工業對話磋商機制,加強政策交流,便利工業產品貿易,特別是汽車、工業能效、原材料、造船、中小企業等領域。

2. 加強中歐信息技術、電信和信息化對話機制,開展相關戰略、政策、法規的交流與對話。

(三)農業

1. 依托年度中歐農業對話機制,充分發揮《中歐農業與農村發展合作規劃綱要》的作用,在農業可持續生產、有機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業科研等領域加強合作。

2. 在保障糧食和食品安全、城鄉統籌發展、建立環境友好型農業模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設計具體合作項目。加強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保護消費者健康。認識到食品安全對消費者健康、健全的食品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起著關鍵作用,突出中歐在食品安全方面持續且富有成果的合作,強調風險分析應是建立任何形式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及規定的基礎。

3. 為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深化食品、農業和生物技術領域的科研創新合作,中歐將密切合作,依托各自現有的科研創新項目,制定符合雙方利益的聯合行動倡議,如聯合提出建議,開展對口交流,設立聯合實驗室,開展研究人員交流和學術研討會等。

4. 加強漁業管理合作,打擊非法捕撈。

(四)交通和基礎設施

1. 盡早執行中國民用航空局與歐盟委員會交通運輸總司于2013年8月23日共同簽署的民航合作意向書。

2. 加強在智能、高端和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網絡方面的合作。擴大在亞歐供應鏈物流網絡兼容、海上運輸市場和航線、鐵路服務、物流、交通安全、能源效率方面的合作。

3. 積極探討中歐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合作的方式,如項目債券、項目持股、聯合承包和聯合融資等,進一步統籌中國與歐盟及其成員國在上述領域的合作。 實現創新、包容和可持續發展是中歐共同面臨的任務。國際社會應采取積極措施,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環境,提高國際能源市場透明度,推動制訂資源高效利用、著眼長遠、社會包容和低碳發展的政策。新興綠色產業的發展有助于促進世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并為中歐企業創造新的商機。綠色增長應成為中歐主要的戰略和務實合作領域。中歐致力于繼續促進各自環境旗艦項目的合作,最大程度發揮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歐盟資源效能戰略的對接效益。中歐一致認為,創新對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對支持創新解決方案和新興產業的有效發展和應用至關重要。此外,為保證社會可持續發展,應解決社會和醫療保障、確保充分有效就業、老齡化等一系列重要的社會挑戰。中歐還肩負促進全球發展的共同責任。

主要倡議:

(一)科技創新

1. 在《中歐科技合作協定》框架下,加強在科技和創新領域的產學研合作,應對共同挑戰;發揮中歐科技合作指導委員會的框架作用,用好創新合作對話,在人力資源、技術技能、研究設施、創新融資、科研成果轉化、創業精神和創新框架條件等方面,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2. 建立中歐產業集群合作倡議,加強在可持續增長和城鎮化等戰略領域的協作。

3. 進一步探索在食品、農業和生物技術、城鎮化可持續發展、航空、水資源、醫療和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聯合科研創新合作倡議,制訂聯合資助計劃。鼓勵各自研發人員參與彼此的科研項目。

4. 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繼續執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技術合作聯合聲明》,重視中小企業的適當參與。

5. 加強在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反應堆項目框架內的合作并建立聚變能源研究戰略伙伴關系。加強中歐在核安保、核燃料循環、核事故應急、核廢物管理和核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空間與航天

1. 在中歐空間科技合作對話和地球觀測組織框架下,加強在地球觀測、地球科學、空間科學與探測等方面的合作,明確合作項目,促進綠色發展。

2. 加強在空間科學、空間應用等領域的合作,建立磋商機制,探討制定長期計劃,明確雙方共同感興趣的合作項目和舉措。

3. 推動哥白尼遙感數據以及伽利略和北斗導航衛星系統的信息交流。探討衛星數據交換和應用方面的合作。加強雙方各自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間的民用合作。不斷深化中歐載人航天領域交流與合作。支持雙方開展航天產業和商業領域的合作。

(三)能源

1. 在中歐能源對話框架內加強能源領域合作,重點加強全球能源安全合作。

2. 實施中歐能源合作路線圖,推動雙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標準制定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3. 進一步探索在低碳能源技術上的合作,以支持經濟可持續發展。

4. 切實發揮中歐清潔能源中心等現有合作平臺的作用,鼓勵企業參加中歐清潔能源中心企業聯盟,并開展試點項目合作。

5. 通過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商簽總體協議,加強科研合作等方式,解決安全高效發展核能的相關問題。

6. 加強能源監管合作,共享區域間以及國際間的經驗和推廣范例,從而促進各國內部能源政策制定的一致性,以及能源市場的效率。中國作為《能源憲章》大會受邀觀察員,將進一步發展與《能源憲章》的關系。

(四)城鎮化

1. 就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城鄉一體化開展合作,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包括涉及公共和企業利益攸關方的透明和平等的協商程序。

2. 辦好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論壇、中歐城市博覽會和中歐市長論壇。完善中歐伙伴關系組織框架,支持相關城市結對,依靠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聯合指導委員會,統籌推進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發展。支持“中歐低碳生態城市合作項目”平臺,提高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的影響力。

3. 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的社會經濟事務、城市科學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災害防控和城市交通建設、生態建筑、建筑標準等領域開展對話,交流經驗。

4. 積極推進示范城市建設,支持中歐城市合作項目,推進城市間、城市與園區間、城市與企業間務實合作,為參與的所有利益攸關方創建公平競爭的環境,加大雙方在金融、創新等領域合作力度,提升城市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五)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

1. 基于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最新報告,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有關有效國際氣候變化措施的實施,為德班平臺強化行動進程和執行多哈會議成果服務。

2. 合作支持補充倡議,旨在把全球平均溫升較工業化前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共同努力并與其他國家一道,通過多邊渠道包括利用《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專長和機制,在審查經濟適用型和技術可行性替代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減少氫氟碳化物的生產和消費,同時繼續把氫氟碳化物置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排放計量和報告范圍內。

3. 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計劃于2014年9月舉行世界領導人氣候峰會表示歡迎,幫助全球轉向低碳經濟。

4. 合作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政策框架,以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改善環境質量和促進綠色產業合作。

5. 通過開展中歐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設合作項目,推動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運用市場機制應對氣候變化。加強中歐在低碳城鎮、低碳社區、低碳產業園區等領域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務實合作,開發低碳技術以推動可再生能源廣泛利用,從而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和相關排放。

6. 加強在航空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合作,探討如何處理航空對環境的影響,具體包括:探索建立中歐民航業節能減排領域長期合作機制;促進環境友好航空減排技術的研發;增進對航空排放影響的科學認識,為政策制定提供依據;致力于控制和減少航空排放的空管創新;可持續航空生物燃油的研發與推廣;綠色機場的設計、建設與高效運營;各種減排措施影響的定量分析方法學和技術。

7. 在環境監管事務以及環境標準與研究方面繼續開展對話,交流經驗。

8. 有意在亞太經合組織環境產品及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基礎上,尋求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合作。

9. 在解決空氣、水、土壤、化學品污染、可持續廢物管理、消費和生產的資源有效性以及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行動方面進行合作。

10. 推動林木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使用,尤其是生態體系服務評估、自然資源資本核算以及創新性金融機制;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2011-2020戰略計劃》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11. 加強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合作,推動水政策對話、聯合科研和商業合作,共同應對與水有關的各類挑戰,例如水的總量(水資源緊缺、干旱、地下水、城市水系統、水與安全的關系),水的使用效率(水循環、工業用水、水與食物的關系、水與能源的關系),水的質量(減少污染、河床管理)以及水災害。

(六)海洋

加強在海洋綜合管理、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知識、海洋觀測與監測、海洋科技研發、海洋經濟發展、海洋能源利用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七)區域政策

促進區域政策領域的相互理解和合作。繼續辦好中歐區域政策高層對話會和研討會,圍繞增長、競爭力、創新、區域合作以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等重大區域政策問題開展交流。就區域發展的基礎性和前瞻性問題開展聯合研究,繼續實施相關人員能力培訓項目,鼓勵各自區域和地方機構直接接觸與合作,推進試點示范工作。

(八)社會進步

1. 加強社會政策對話,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團結,推動充分有效就業,保障職業安全與健康,促進體面勞動,應對包括青年就業、社會福利、社會救助、老齡化、移民和人口流動等方面的挑戰。

2. 共同實施“中歐社會保障改革合作項目”和“中歐高危行業職業安全與健康項目”,進一步發揮現有對話機制的作用。

3. 加強在國際勞工組織合作,進一步推動體面勞動議程。

4. 擴大在衛生領域的對話與交流,包括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尤其增強在耐藥性、醫療信息化、防癌領域合作,加強藥品監管對話,保障公民健康與安全。

5. 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擴大關于殘疾人權利的對話與交流,推進融合,反對歧視,消除障礙。

(九)公共政策

1. 本著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原則,繼續就司法和行政事務開展對話與合作。

2. 建立“中歐公共政策對話機制”,作為中歐在公共政策領域長期對話、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臺。

3. 注意到第九次中歐領導人會晤決定建立的中國經社理事會與歐盟經社委員會圓桌會議定期交流機制舉辦的活動,呼吁雙方加強對話與交流,尤其是在可持續發展、貿易和投資等領域。

4. 推動在防災、自然和技術災難防災準備和應急領域的政策交流與合作。

<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