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03 維護生態安全及海外利益安全的途徑和方法(如何培養國家安全意識)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9 03:43:20

,也是有效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必要前提。

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

以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帶來的新特征新要求,必須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

舊中國所受的恥辱和新中國取得的成就詳細內容

一、人民的真正解放

“中國人民真正解放了”是今日中國最流行的口號之一。表面看來,凡是口號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宣傳性。但從歷史觀點看來,這口號是無可否認的、空前的、嶄新的基本事實。從最早有文獻的商代起,國王是世襲的,“國”是“王室”的擴大,國家的土地是國王的“產業”。商部落國家最大多數的成員,即卜辭和《尚書》“盤庚篇”中的“眾”,直接間接都是商王的隸屬,從事生產,擔負勞役兵役。周代疆土擴大了,不得不施行封建,土地和人民都屬于周天子和列國封君;因為列國封君是由周天子所封,所以理論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經過春秋、戰國幾百年的巨變,秦、漢大一統帝國的出現,帝國制度延續到辛亥革命,共兩千一百多年。在這漫長的帝國時期,土地所有和賦役制度,人民在政治、法律、經濟、社會地位,各朝代之間都有些性質及程度上的不同,本文不必細論。但值得注意的是當西漢皇帝制度建立之際,民間稱皇帝為“國家”。以縣吏成天子的劉邦,和以貧農成天子的朱元璋,祭祖時除犧牲菜饌之外,還陳列了賦役圖冊。歷代少數君主,為延續皇朝的生命,保持社會的安定,有時不得不采取些所謂“惠民”的治標措施。但無疑義地,兩千年來人民始終是田賦、勞役、兵役的對象,是被統治者、被剝削者、被鞭策者,決不是國家的主人。文顏博對宋神宗:“殿下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一語道破了兩千年的基本史實。

即使歷代“起義”的領袖們,從秦漢之際的陳涉、吳廣直到晚清太平天國的洪秀全,基本政治社會觀念都是陳舊的。其中比較激進的,在起義初期雖多少有些原始均產的號召,但這些起義,或者失敗,或者將要成功時已經變了質。起義成功者,建立新皇朝,人民仍是被統治剝削的對象。太平天國的下級成員雖較富于“革命”思想,但洪秀全和其他主要諸王生活腐敗,“天朝田畝制度”大體都沒有實行。辛亥革命,民國建立以后,直到一九四九年,不斷的內憂外患,軍閥割據下的窮征暴斂,國民政府二十二年當權期間史無前例的自私自利,使得人民的處境較若干前代更為悲慘。國民黨當政以后,出賣了中山先生的民生主義,利用江浙財閥與各省土豪劣紳共治天下,建立了多種近代型的經濟金融機構,以吸取民脂民膏。正因為這些機構是近代型的,所以吸取民脂膏的效率遠遠超過以前任何皇朝。這些基本史實已是中外無政黨背景的人士所一致公認,勿庸多論。

兩千年個個皇朝都“與士大夫共治天下”,可是國民黨政權末期,極大多數的新型“士大夫”都被通貨膨帳弄得一貧如洗,朝不保夕了。一個絕對自私不顧一切剝削人民的政權,畢竟自行潰爛了,被人民摒棄了,無形中加速了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我這個后知后覺者,當時雖已身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專攻英國史和西歐史,也就在金元券、長春、淮海戰役之中,開始逐漸發現了“大我”。

中國人民解放的斗爭,開始于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后半。這次斗爭與前代起義的基本不同在領導與目標。前代多次起義領導的觀念與目標,都很陳舊,都是希望建立新皇朝。這次解放斗爭的最高領導,不是貧下中農和工人,而是抱負大、眼光遠、毅力強、不自私、有理想、接受近代共產主義的高級知識分子。他們充分了解大多數被壓迫的人民是最大的革命潛力,發揮這龐大革命潛力要靠組織、思想教育、和積極行動。他們的目標,是徹底改造舊社會,建立一個以最大多數貧苦人民為主人的新社會。這次革命最初雖以蘇聯為榜樣,但主要策略和步驟與前者很有不同。帝俄末期的共產黨最初并無革命武力和革命基地。最高領袖列寧是遲至一九一七年才被德國用專車秘密送回俄國的。十月革命成功的步驟是共產黨員乘帝俄歐戰潰敗疲倦不堪之際,滲入圣彼得堡和莫斯科兩京,吸取對現狀不滿駐扎兩京的若干沙皇軍隊單位,逼迫沙皇中央政府和臨時政府的崩潰,然后才把革命逐步推展到全國。而中國共產黨革命的“主流”,從一九二七年起即了解大都市之不足恃,即著眼于組織農民軍隊,建立農村革命基地。中國共產革命的理論動力雖是自外引進的共產主義,但革命的最高領導,自一九二七至今四十六年來,不斷地以理論與實踐互相印證,不斷地就國內外情勢因時因地制宜決策,將一個引進主義逐步變成了一個適合國情的革命建國綱領。在這個新的革命建國綱領之下,特別是經過了文化大革命,中國人民才第一次變成了國家的真正主人。

今日中國的人民,除了極少數反革命分子以外,憲法上都規定了同樣的權利,而且并無性別和民族的歧視。憲法上所規定的公民權的范疇與西方民主國家幾乎完全相同。政治方面包括選舉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居住和遷徙的自由,以及控告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利。此外,公民權還包括工作、教育醫藥、福利等權利。

但是,在實踐上,享受以上極為廣泛的公民權有一先決條件——“個人”的言行和意識必須不反人民的利益與意志,而“人民”是極大多數貧下中農和工人。換言之,政府剝奪少數反革命、反無產階級專政的人們的政治權利。進一步分析,正因為“個人”必須服從“人民”這個前提的存在,憲法上所規定的公民個人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也就有了局限性;為了調劑各地區的人口與物資,為了經濟建設,個人居住、選業、遷徙的自由往往也不免受了限制。

因此,西方自由主義者和海外傾慕自由主義的中國人總不免要批評新中國并非真正民主,并強調現代西方與今日中國的基本不同--個人在集體社會中的地位和價值。①我們先討論自由的問題,然后再檢討新中國是否民主。

近代西方政治及憲法理論上最基本的單元是個人,國家和社會集體不能侵犯個人的公民權利、尊嚴、政治信仰和言論,與在法律范疇以內的任何行動。在新中國的政治及憲法的理論上,個人雖也是國家和社會的最基本的小單元,但個人無法脫離社會階級而存在,屬于少數階級的個人,必須服從最大多數貧下中農和工人階級的意志。特別是從文化大革命以來,寓個人于人民的趨向日益顯著。

從純理論看來,今日的中國和西方誠然有基本的不同,但從實踐上看來,二者間性質和程度的不同遠不如一般想像為甚。我們在比較當今中西政治觀念和制度的短長之前,必須要了解西方極端個人自由觀念產生的歷史背景,及其局限性。西方極端個人自由觀念萌芽于美、法革命之前,大起作用于此兩大革命之后。美、法革命深受十八世紀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影響。十八世紀的功利主義相信“自然秩序”(Natural order),相信每個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但社會的總利益和秩序卻自然而然地會得到和協。因此功利主義者主張國家和政府不應干涉個人的自由和一切經濟力量的自然發展,應采取放任(laissez-faire)的主義和政策。

不消說,這本是過于天真樂觀,決經不起歷史考驗的一種看法。即使西方資本主義經典派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一七七六出版的《原富》之中,已部分地指出,個人與個人之間、社團與社團之間,往往存在著利害上的矛盾與沖突。英國工黨的“精神祖父”邊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雖系功利主義之集大成者,進一步強調指出各階級間利益往往沖突,調整這些沖突的機構應該是議會,議會立法應該根據他所提出的基本原則--“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他這主張,經過十九世紀晚期費邊(Fabian)社會主義者的發揚,勞工運動和組織的日漸發達,和工黨的正式成立、競選、幾度當政,就成了英國型“社會福利”國家的理論基石。西歐、北歐和英聯邦中若干國家大致也走了這條歷史路線,因此逐漸以“社會福利立法”彌補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不公道和不平等。

事實上,這些西方民主國家和新中國的社會立法,基本上有很大的共同點,二者是不謀而合地根據“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這一原則。即以理論淵源而論,早期的馬克思,也是深受邊沁影響的。惟其如此,所以無論在西方或在中國,隨著經濟生產和社會組織的日趨復雜,社會(也就是嚴復譯成的“群”)的“權界”日益擴大,個人(嚴譯的“己”)的“權界”日益縮小。即使在民主的西方,個人的凈余“權界”,在生活實踐上已與憲法及政治理論上的個人“權界”發生了相當大的差距。

今日西方和中國對于個人“權界”還是有一些差距。這差距的存在是因為歷史傳統和歷史發展程序的不同。英國和西北歐若干國家有代議制度的傳統,社會福利立法是歷經代表多數選民的政黨在議會里長期斗爭的成果;其歷史發展程序是漸進的,不是經過革命的。因此,這些國家大體上允許個人信仰和言論的自由和理論上(但決不是實際政治行動上)激烈政黨的存在。帝俄和解放前的中國,人民受統治階級種種的壓迫與剝削,人民生命財產沒有充分法律保障,更沒有代議制度的傳統,從立法上逐步改善人民福利的道路根本不存在,解放人民的唯一道路是革命。革命的初步目的既是建立無產階級專政,革命成功之后,當然無法允許殘余反革命勢力的復辟。因此,在新中國“個人”的“權界”,在理論和實踐上,確是多少受了“寓個人于人民”的局限。

客觀評估新中國人民的實際地位和檢討新中國是否民主,我們決不可忽視與自由具有同等重要、甚至比自由更為重要的因素——平等。根據我個人對西洋史的粗淺認識,我把民主分為“初級”和“高級”兩個階段。“初級”的民主,一般僅做到以憲法保障個人的自由,較“高級”的民主,才考慮如何逐步減少社會各階級間因貧富懸殊而引起的種種不平等。很顯然,即使在所謂“高級”民主的英、美等國,雖已有了一些社會福利立法,嚴重的社會不平等依然存在。美國最近出版了兩部對平等問題理論上頗有啟示的新書。一部是我芝加哥大學同事、人類系教授費樂思(Lloyd Fallers)的《不平等》(Inequality: Social Stratification Re買粉絲nsidered),他根據多年對非洲若干原始及近代型社會的調查研究,并與當今美國社會對比,得到一個綜合的結論——一般西方社會學上所謂的“社會階層化”,不過是以成套的術語掩飾社會階級間種種真實的不平等。這是打破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學虛偽的一針見血之言,對我們探索社會公道和民主真諦甚為有用。另一部是哈佛大學政治系教授羅爾斯(John Rawls)討論社會公道理論的新著《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他雖囿于美國傳統中對個人自由的極端重視,并坦白承認社會階級間的不平等無法徹底消除,但主張國家法令措施應以促進社會上最窮階級的福利為原則。他這一主張仍不超過邊沁理論的范疇。所不同者,邊沁生時,任何國家最大多數的人民都是窮因的農民和工人;而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資本主義最發達的美國,最大多數的人民已經屬于“中產”階級,而最窮困的人民,已經變成少數了。他對邊沁基本原則因時制宜的修正,值得我們采用,作為進一步探索社會公道和民主真締的共同分母。

不用多說,凡是沒有政治偏見,訪問過新中國的中外人士,都不得不承認,文化大革命以來,中國一切法令措施幾無一不以貧下中農和工人的福利為準繩,無一不暗合較羅爾斯的立法標準。與其他國家和社會比較,新中國的人民生活方式,更接近真正的平等。誠然,國內薪酬還有高低幾級的存在,而且一個近代復雜的社會,不能沒有精細的社會分工。但薪酬等級雖仍存在,各級薪酬和收入之間的絕對數量差別,事實上已遠較資本主義社會、蘇聯和其他東歐社會主義社會為小。而且新中國的薪級差別今后會逐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