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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北京盛鑫大業貿易有限公司(15億元信托案余波未了,“德御系”徒留一地雞毛)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04 19:51:57

公告稱,計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參與合并重組或新設合并的議案,其中就包括晉中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

潞城農商行則迎來了新的管理層。

15億元信托案余波未了,“德御系”徒留一地雞毛

日前,上市公司仁東控股(002647.SZ)再次在公告中提到,公司涉及一宗15億元的信托資管計劃訴訟案,該案已對公司造成現實影響。

仁東控股公告顯示,2020年6月,山西潞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潞城農商行”)發起訴訟,稱其認購了15億元大業信托設立的“大業信托·盛鑫17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資管計劃的實際投向為晉中市榆糧糧油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榆糧糧油”),而榆糧糧油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潞城農商行同時指稱,仁東控股為該資管計劃提供了擔保,故亦將其列為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被告之一。

上述訴訟案的被告名單中,除了榆糧糧油和仁東控股外,還包括德天御生態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德天御”)、天津和柚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和柚”)、龍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龍躍實業”)、田文軍、郝江波等。這幾家企業均由田文軍和郝江波實際掌控,田、郝二人則為夫妻關系,其所控企業被稱之為“德御系”。

資本“炒客”

“他人很聰明。”這是田文軍給陳曦(化名)的第一印象,“眼界開闊,膽子也很大”。

2006年,田文軍主導成立中海博投資(北京)有限公司,投資方向主要為農業貿易及農業 科技 ,后名為德天御生態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隨后,德天御整合幾家晉中當地農業公司后成立德御農業,掛牌美國OTC市場。

一篇《打造中國雜糧產業的領軍企業》的文章稱,2010年,德御農業實現銷售收入6億元,2011年以來,公司在北京平谷投資1億多元建設生產加工基地。這是繼山西晉中和曲沃、四川成都和涼山之后建立的又一大型生產加工基地關于公司的布局。

鮮少露面的田文軍曾表示,他們還要陸續在江蘇、山東等省區建立生產基地和雜糧流通交易中心,“公司要在全國逐漸完成雜糧產業鏈布局,并以此打造中國雜糧產業的領軍企業、第一品牌”。

雖然在OTC掛牌,但德御農業的盈利水平并沒有顯著提升。其財報顯示,2010年至2014年,其凈利潤一直在2000萬美元上下波動,后股價崩盤,田文軍等原始股東與團隊相繼離去。

在組建德御農業的同時,田文軍還成立了一家名叫山西德御坊創新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德御坊”)的公司,主營業務為雜糧飲料,謀求獨立上市。

《晉中晚報》一篇文章《德御坊融資“加馬力”小雜糧進軍大香港》多少可窺見田文軍的野心:2012年12月20日,山西德御坊創新食品有限公司在香港文華東方酒店,舉行了香港融資啟動大會。

德御農業2011年年報顯示,德御坊與龍躍實業都屬德御農業旗下,是其通過VIE結構控制的境內子公司。所謂VIE,即“協議控制”,按照協議,德御農業為子公司提供業務合作機會,但后者要將年度全部稅后凈利潤支付給德御農業。

但德御坊并沒有完成田文軍最初夙愿,未能在港股上市。2015年,德御坊(834109.OC)登陸新三板,2020年1月7日,終止掛牌。

除了謀求獨立上市,從2014年起,擅長資本運作的“德御系”開始染指A股市場,先后以龍躍實業等不同主體入主多家上市公司,在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后,通過對外投資或并購重組從而實現快速的資本運作,后期再變更主營業務,進而改名換姓,讓上市公司股價一飛沖天,然后大股東反復質押融資。

有據可查的是,田文軍及其妻子郝江波實際掌控的“德御系”至少曾經入主齊星鐵塔(002359.SZ,現為*ST北訊)、宏磊股份(曾更名“民盛金科”,現為“仁東控股”)。另外,顧地 科技 (002694.SZ)的實際控制人任永青曾是田文軍的合作伙伴。

2014年12月,“德御系”所控的龍躍實業從山東齊星集團手中收購齊星鐵塔18.895%股份,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隨即,齊星鐵塔宣布進行重大資產重組,2015年7月2日,齊星鐵塔公布定增方案,擬用于收購北訊電信100%股權。復牌后,齊星鐵塔股價從6元漲到了34元,龍躍實業方面浮盈近40億元。

2016年1月,郝江波全資擁有的天津柚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柚子資產”)入主宏磊股份(002647.SZ),手法相似。宏磊股份2016年半年報顯示,剛一入主,柚子資產即已將其所持全部宏磊股份進行了質押,而因易主后公司主業轉型為熱度極高的“互聯網金融”,宏磊股份的股價一度暴漲,并隨后更名為民盛金科。

“本質就是‘炒殼’。”陳曦如是評價“德御系”的操作手法。

“德御系”在資本市場的斬獲不小。在某知名財富排名榜上,“德御系”人馬幾次占據席位,其中郝江波曾摘得晉商女首富的稱號。在當地商圈,田文軍也被稱為山西隱形富豪。

金融“玩家”

北京晉商博物館是一家以展示晉商發展歷程、弘揚晉商精神為主題的專題類民營博物館。不少山西的農商行與城商行將其駐京辦事處設立于此,這些銀行背后不乏“德御系”的身影。

2011年,在農村信用社大批改制和城商行增資擴股的大背景下,尤其是股權轉讓中,“德御系”大肆入股當地商業銀行。

2013年,田文軍當選晉中銀行董事,2019年任期屆滿,不再擔任該行董事。也是從2013年開始,“德御系”以和柚實業和龍躍實業為代表,密集入股超過約十家山西當地銀行。比如,和柚實業對外投資有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和順縣貴都村鎮銀行、平遙縣晉融村鎮銀行、潞城農商行、山西榆次農村商業銀行等八家銀行,占股比例多在7%到10%左右,而龍躍實業也在部分銀行有持股。

“主要是和柚實業,其他都是關聯公司。”陳曦表示。

和柚實業股東方系霍爾果斯柚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后者由郝江波持股99%。

入股銀行,給“德御系”的資本運作帶來非常大的便利,但給金融機構造成了極大的混亂。

在前述“15億元的信托合同糾紛”中,據仁東控股回復交易所問詢顯示,該合同發生時,仁東控股(民盛金科)控股股東正是天津和柚,實控人為郝江波,同時,田文軍等相關方為此提供了擔保。事實上,“德御系”在潞城農商行持有較大股份。

啟信寶信息顯示,郝江波控股的和柚實業持有潞城農商行7.92%的股份,龍躍實業持有潞城農商行7.5%的股份,另一家“德御系”公司持有潞城農商行9.67%股權,三家公司合計持有潞城農商行股份超過25%。

顯然,在這份15億元的信托合同中,“德御系”同時扮演了貸款人、擔保人和借款人三種角色。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貸款,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授信”。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仁東控股的控股權由天津和柚轉讓給仁東 科技 ,但這家上市公司在這兩方控股時期都未對該筆15億元擔保進行過公開披露。2019年7月,仁東控股控股權又被轉讓給海淀國資平臺,仁東 科技 一方獲得控股權后,轉身就將其持有的部分仁東控股股權在“德御系”持有較大股份的晉中銀行與陽泉市商業銀行進行了質押。

海淀國資接手不到半年,潞城農商行將該筆早在2019年上半年就已經逾期的信托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此,海淀國資控股下的仁東控股在公告中對相關情況表示否認態度,“沒有接觸、簽署過上述文件,也沒有相關用印流程”。公告稱,上述連帶責任擔保事項未經過仁東控股內部審核程序,未經仁東控股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法定流程審議通過,獨立董事未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仁東控股從未進行公告,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一是股權質押加杠桿融資反復出現,比如和柚實業2018年10月將持有的4750萬股山西潞城農商行股權質押給了山西壽陽農商行;當年11月12日,和柚實業又將自己持有的5000萬股榆次農商行股權質押給了山西左權農商行,而榆次農商行為山西左權農商行的第二大股東。

第二個現象就是“德御系”入股的商行股東有的多達幾十個,尤其是自然人股東,認繳出資從10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其中一家農商行認繳10萬元的自然人股東有10位,出資比例為0.01%,相較而言,“德御系”入股股權比例雖多在個位數之內(最多到10%),但多屬前十位,有的甚至占有多個股東席位。這種現狀為少數股東(股份)控制提供了方便。

“做得不好的城商行與農商行存在現實困境,當年改制時出現了股權的分散,股權給了自然人,還有一些涉及債券轉制等問題,這就導致農商行與城商行的股權是極其復雜而混亂的,有一些農商行都沒有一個超過5%或者10%的股東,這就造成所謂的三會一層議事規則名存實亡。”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表示。

熟悉潞城農商行一位股東情況的知情人士表示,在一段時期,潞城農商行的所謂股東大會、決策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基本上形同虛設。

2019年2月,因“單戶主要股東及關聯方授信超監管限額、貸款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等,長治銀保監分局對潞城農商行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萬元,并責令進行責任追究。

“中小銀行改制后,管理不夠規范,有些商行會出現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越位等問題。”陳曦表示。這實際上給了“德御系”這樣的“玩家”以可乘之機。

余波未了

針對上述15億元擔保訴訟,仁東控股在否認的同時稱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目前尚未看到有關該案的最新進展。

不過,該訴訟已對上市公司產生了明顯影響:仁東控股在最初的公告中就稱,該訴訟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而在最近的公告中則直陳,“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判決,對公司信用造成不良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融資”。

影響遠不止于此。該案的背后折射出農商行、城商行發展各種亂象。

“這些問題的出現與農信社的改制不無關系。”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認為。

2003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將農信社改造為股份制商業銀行。銀監會也開始制定一系列監管文件來進行規范。

歷經試點與農信社并購潮,2011年,銀監會宣布不再組建新的農信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逐步將有條件的農信社改組為農商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組為農商行。

也是從這一年起,“獨立法人”的農商行數量越來越多,在一些地方農信系統所采用的模式中,具有“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的省聯社與“小法人”之間的矛盾始終存在,甚至一度公開化。

有運作相對成熟的農商行負責人認為,省聯社擔心的大股東裹挾董事會的問題,大都發生在“帶病改制”的農商行身上。

因為 歷史 原因,數量繁雜的農商行發展質量的確良莠不齊。

6月18日,山西省委召開金融改革工作會議強調,要把風險防控與金融反腐結合起來,嚴肅查處風險背后的腐敗問題,堅決把金融領域的“蛀蟲”挖出來、清理出去。

農商行改制及金融風險化解,已被列入山西省委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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