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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商務英語專業學費(重慶對外經貿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7 06:05:14

低擇優錄取;理科考生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可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所有專業錄滿為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考生按照以上六省高考改革方案規定的同分處理辦法執行。

藝術類:

遼寧省考生需獲得省級招考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并達到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分數線和文化課成績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統考)”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內蒙古考生需達到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分數線和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其他省份藝術類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需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藝術類控制分數線(合格線),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投檔及錄取原則執行。

藝術類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

按藝術類錄取原則折算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要求,依次參考相應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對錄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確要求參考科目順序, 藝術(文)考生按照專業課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理)考生按照專業課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7.聯系電話、買粉絲

聯系電話:0411-86209933、86208758、86208881

傳 真:0411-86208998

網 址:買粉絲.luibe.e.買粉絲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是幾本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是二本,該學校沒有大專,具體錄取分數要根據當年度報考情況來確定。擁遼寧對外經貿學院有4個學科門類,6個一級學科,16個二級學科,22個本科專業,下設國際經貿學院、會計學院、外國語學院、國際商學院、信息管理學院、藝術學院6個二級學院14個系,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是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省級本科示范專業、省級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省級本科課程體系國際化試點專業、省級創新創業改革試點專業、省級向應用型轉型試點專業和示范專業。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其他情況簡介。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坐落在渤海之濱、歷史名城大連旅順,占地面積56.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29.3萬平方米,在校生11856人。圖書館藏書124.6萬冊,各類實驗室74個。

學校有專任教師698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451人,二級教授2人,博士生導師2人,碩士生導師71人。擁有一支由全國優秀教師、國務院特貼專家、省優秀專家、省優秀教師、省級教學名師、省高等學校優秀人才、省優秀青年人才等組成的專業教師團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教學團隊、市場營銷專業教學團隊、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團隊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

以上內容參考 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學校簡介

大連對外經貿學院本科一年學費加住宿費得多少??

學費收取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本科各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金融學、英語(商務英語方向)、日語、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等專業學費均為14000元/學年

人,新增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電子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服務貿易方向)、日語(商務日語方向)、財政學(注冊稅務師方向)擬收學費14000元/學年

人(以物價部門審批為準);藝術設計擬收學費16000元/學年

人(以物價部門審批為準)

其他專業學費均為12000元/學年

人,住宿費均為1200元/學年

3、專科各專業:學費均為9000元/學年

人,住宿費均為1200元/學年

重慶對外經貿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重慶對外經貿學院

CHONGQING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及要求,結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重慶對外經貿學院(原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院校國標碼:13589。

第三條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辦學地點及辦學條件:我校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2012年12月經教育部批復,由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轉設更名為重慶對外經貿學院。現有合川校區(重慶市合川區學府路9號)、銅梁校區(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4號)兩個校區,占地1277.6畝,校舍建筑面積約29.7萬平方米,是重慶市政府命名的“重慶市園林式單位”。目前設有跨境商務學院、文學與創意傳播學院、外語外貿學院、大數據與智能工程學院、數學與計算機學院、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音樂舞蹈學院、影視融媒體學院、學前教育學院、體育與健康學院、政治課教學部等12個二級學院(部),開設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45個、專科專業4個,在校生19000余人。學校擁有功能齊全的現代化教學設施、文化體育設施和綜合配套的服務設施,能滿足學校各專業現代化教學需要。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和專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章報考條件

第七條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第八條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于報考我校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九條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翻譯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它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不安排其它語種的教學。

第十條報考我校的考生(除高職分類和高職擴招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面向全國三十一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三條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對各專業間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在當地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對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對實行“順序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六條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對按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投檔規則投檔到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取。普通類考生的專業錄取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沒有明確規定排序規則的省份,則依次比較文化綜合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七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統考)專業成績為依據,若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建議高校錄取原則與投檔原則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若相同再按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要求,我校按照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照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成績、文化綜合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

第十八條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學校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制定的招生錄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條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經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調劑(無我校志愿但愿意服從調配)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山東省、重慶市、河北省、福建省、江蘇省、湖南省、湖北省、廣東省、遼寧省等新高考省份考生按公布的選考科目(含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等)要求錄取。

第五章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二條我校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對外經貿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頒發重慶對外經貿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獎貸學金、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校學生可申請獲得以下獎助: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綜合獎學金、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包括特等全優獎、學習優勝獎、文體競賽優勝獎、學術科研獎、精神文明獎等)。除上述獎助外,為對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學業支持,符合國家規定的貧困生貸款條件者,還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當年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可在家庭所在市(縣、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學費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批復的具體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本科四年制、專科三年制,其中普通類本科專業學費15000-16000元/年,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18000元/年,體育類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年,普通類專科專業學費11000元/年,藝術類專科專業學費12000元/年。具體本、專科分專業學費標準在我校《招生手冊》、《新生入學指南》、學校招生、學校財務處《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收費標準公示牌》等渠道公示和查詢,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住宿費標準為1000-1500元/年。

第七章入學及復查

第二十六條被我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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