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YouTube買粉丝、facebook刷点赞、tiktok买粉丝点赞–instagram买粉丝

01 外貿運輸條款范文(外貿代理合同范本)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5-18 17:56:12

外貿企業出口運輸業務條款

外貿企業出口運輸業務條款

在不以聯運方式承辦運輸的條件下,一般不接受內地城市為目的地的條款。對于內陸國家的貿易,應選擇其最近的,我方能安排船舶的海港為目的港。下面是我為大家分享外貿企業出口運輸業務條款,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我方派船合同運輸條款

1.關于裝運期的條款

(1)裝運期必須訂明年度及月份,對船舶較少去的偏僻港口,最好爭取跨月裝貨以便于安排船舶,不要訂”即裝“(如PROMPTSHIPMENT、IMME-DIATELYSHIPMENT等)條款。

訂裝運期應結合商品的性質,選擇季節。如雨季不宜裝煙葉,夏季不宜裝瀝青等。還應結合交貨港、目的港的特殊季節因素,如北歐港口不宜訂在冰凍期,熱帶某些地區不宜訂在雨季等等。

(2)出口貨的裝運期,分遠、近洋地區,應掌握在信用證收到后有一定的期限。遠洋地區不少于30天,近洋地區不少于20天。因此,應在合同中訂明信用證于裝運期前開到賣方的期限。

(3)簽訂出口合同時,應避免信用證結匯有效期與裝運期訂為同時到期即“雙到期”。一般應爭取結匯有效期長于裝運期15天,以便貨物裝船后有足夠的時間辦理結匯手續。

(4)不能接受一筆貨物在短期內分若干批出運的條款。因為在規定期內,如無適當的足夠數量的船舶,就會影響這批貨物的出運。

2.關于裝運口岸和目的港的條款

(1)出口裝運港口,盡可能爭取訂為“中國港口”,或者訂為幾個中國港口,由賣方選擇。

(2)出口目的港,應盡量選訂班輪航線通常靠掛的基本港口或條件較好的港口,以便組織直達運輸,減少中轉。

(3)目的港要明確具體,不要籠統訂為“.....地區主要港口”以避免由于含義不明,給安排船舶造成困難。如買方提出幾個主要港口,并選擇其中任何一港交貨時,應在合同中有以下明確規定:選卸港費(OPTIONALCHARGE)和所選目的港需要增加折運費、附加費等,應由買方負擔;買方在開信用證的同時,宣布最后目的港;供選擇的港口必須在同一航線內,不應跨航線選卸港口,所選卸港最多不要超過三個。運費應按選卸港中最高的費率及附加費計算。

(4)在不以聯運方式承辦運輸的條件下,一般不接受內地城市為目的地的條款。對于內陸國家的貿易,應選擇其最近的,我方能安排船舶的海港為目的港。

3.關于出口轉船的條款

(1)貨物出口至沒有直達船或雖有直達船但沒有固定船期、航班較少的港口,必須訂明“允許轉船”,以利裝運。

(2)對某些數量較大的商品或需要運往條件差的港口時,應考慮到港口吃水限度和派船的可能條件,在合同中訂明“允許轉船及分批裝運”的條款。

(3)凡是“允許轉船”的貨物,不能接受買方指定中轉港、二程船公司和船名的條件,也不要接受在提單中注明中轉港和二程船舶名聽條件。

4.關于裝卸費負擔的條款

由于世界各地的港口對INCOTERMS有不同的解釋和不同的習慣作法,因此,我們在簽訂C&F或CIF的出口合同時,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在目的港的'卸貨費用由誰負擔,以免扯皮。

5.簽訂運輸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關于限期運抵目的港的條款

對買方提出限期運抵目的港的要求應予重視,但不能接受在合同上規定限期運抵目的港的條款。因船舶在海上航行,很難保證到達目的港的時間。如因特殊情況,必須限期運抵目的港時,需事先征求運輸部門的意見。

(2)關于指定船舶或限制航線的條款。

船舶及4艘4300TEU大型集裝箱船,屆時海陸也將有4艘4000TEU船舶。

在合同中一般都不能接受由買方指定裝某國籍船,某班輪公司船及限制船型、船級或航線等條款。對于買方要求指定裝船部位的條款,要作具體分析,合理的應予接受,如腸衣必須裝在水線下,對于不合理的要求,則不能接受。

(3)關于指定裝卸碼頭,倉庫的條款。

對于買方要求指定裝卸碼頭及倉庫的條款,一般不能接受。如有特殊情況,應根據貨量的大小和所指定的裝卸碼頭及倉庫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4)關于大宗出口商品出具提單問題。

對于大宗的出口商品,通常采用程租船裝運,同時簽發租船提單(B/LUNDERCHARTERPARTY)。對于這種提單,銀行一般是不接受的。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商定雙方可以接受的提單,以便作出相應的安排。

(5)關于大宗貨的溢短裝條款

對于大宗貨物,應訂明溢短裝條款。一般為增減5-10%。由船方選擇,而不是由貨方選擇。

二、對方派船合同運輸條款

1.對于FOB出口合同,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向買方發出準備裝船通知。買方應從賣方發出通知之日起20天內,將裝貨船只的船舶規范和預計到港日期等通知賣方和裝港的船務代理公司。

2.在我國港口裝貨所發生的理貨費,應在合同中明確由買方或船方負擔。因為我國港口一般是由船方申請理貨和收受貨物,賣方不負擔此項費用。

3.以FOB條件成交的出口貨物,由船邊至船艙的裝船費(包括絞車費、開關艙費、墊艙物料費、理艙和平艙費以及在船上的有關工力費用等)概由買方負擔。如為FOBST條款,上述費用則應由賣方負擔。

簽訂出口貿易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我外貿企業執行出口合同的實踐中,常因一些合同中的漏洞與差錯而貽誤了合的正常履行,不僅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還往往形成了外商對我方信譽的不良印象。

在我出口合同中經常容易出現的漏洞與差錯主要有:合同的客戶名稱寫得不全或字母不準;客戶的電掛、電傳、傳真等忽略或忘記寫上;價格計算有誤或阿拉伯數字與相應的大寫不符;包裝條款含混不清;合同條款不明確或前后矛盾;嘜頭標記不明確;目的港選擇不當;裝運港規定過死或出現原則錯誤;裝運日期安排不合理等等。

;

外貿代理合同范本

外貿代理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方式,因其可以實現工貿結合,優勢互補,使生產資源高效運行,故在國際貿易活動為世界各國所普遍采用,影響很大。外貿代理合同是怎樣的?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外貿代理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外貿代理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XXX萬美元,在2004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

相关栏目: